
尊敬的旅客:
温馨服务,快捷联航,欢迎选择中国联合航空(简称“中国联航”)。以下提示请认真阅读,更多详情请登录中国联航官网www.flycua.com、m.flycua.com或致电400-102-6666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一、购票方式
以下产品和相关有偿服务的优惠价仅限我们的官方网站www.flycua.com、m.flycua.com、手机APP客户端、微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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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抢 |
大众游 |
舒心飞 |
超级享 |
红包奖励 |
无返还 |
返还机票价的2%红包额 |
返还机票价的3%红包额 |
返还机票价的4%红包额 |
选座 |
不包含 |
不包含 |
包含(经济舱座位) |
包含(超级经济舱座位) |
手携行李 |
免费赠送10KG 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 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 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尺寸 |
20*30*40cm |
20*30*40cm |
20*30*40cm |
20*40*55cm |
托运行李 |
无免费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 行李额 |
免费赠送20KG 行李额 |
免费赠送30KG 行李额 |
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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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100cm |
40*60*100cm |
40*60*100cm |
餐食 |
不包含 |
不包含 |
不包含 |
不包含 |
退票规则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允许 |
改期规则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允许 |
特别提示:以上每项产品起付价格仅供参考,以航班实际销售价格为准。
二、行李服务
1.1销售规则
1.1.1 网上预购行李额仅限航班计划起飞3小时前购买;
1.1.2每位旅客单程只可手机版官网/APP以优惠价单次购买一种规格的付费行李(网上最高购买限额40千克),超出部分可在值机时按照柜台价格单次购买相应的额度,不得累计合并额度,超过40千克部分,按照每5千克30元收取,最高购买行李总额/行李托运总额均不得超过200千克;
1.1.3网上购买产品获取免费赠送行李额后,可再次以线上优惠价追加购买一种规格的行李额,预订后不可变更;
1.1.4线上预订行李额支付的费用采取'多不退,少需补'的原则。如果旅客携带行李超出可免费携带行李重量和已购买重量,则需在值机时按照柜台价格单次购买相应的额度,不得累计合并额度,超过40千克部分,按照每5千克30元收取,最高购买行李总额/行李托运总额均不得超过200千克。
1.1.5网上购买行李享受优惠,每条航线可享受不同优惠,具体以实际购买的航班为准。
1.2定价规则
序号 |
行李额度(X) |
网上价格 (优惠价) |
柜台价格 |
1 |
X ≤ 5KG |
根据航班享受不同优惠 |
30元 |
2 |
5KG < X ≤ 10KG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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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KG < X ≤ 15KG |
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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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KG < X ≤ 20KG |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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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KG < X ≤ 25KG |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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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5KG < X ≤ 30KG |
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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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KG < X ≤ 35KG |
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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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5KG < X ≤ 40KG |
240元 |
1.3旅客须知
1.3.1免费随身携带行李定义:随身携带行李指可以随身带入客舱内的行李,购买超级享产品的旅客随身携带行李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购买其他产品的旅客随身携带行李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20×30×40厘米,如公文包、旅行包;每人可随身携带1件免费随身行李。
1.3.2付费托运行李说明:不能带入客舱内的随飞机托运至目的地的行李,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标准的行李须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同意后方能托运。
1.3.3超过10千克或体积超过20×40×55厘米的行李在登机口被拦截,收费标准为200元/件,进货舱托运。
1.4行李退改规则
1.4.1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退票时,请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1.4.2非自愿情况下发生的客票退票时,与机票同时购买的行李产品,费用随机票退款。
1.4.3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变更时
i.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ii.如新购机票中不包含行李产品,旅客需另外单独购买,原购行李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行李费用。
iii.如新购机票中包含行李产品,原购行李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行李费用。
1.4.4非自愿情况下发生的客票变更时,联系客服中心申请行李退款。
1.4.5旅客在中国联航官网和移动直销平台以外途径购买的机票,而单独在中国联航直销渠道购买行李产品的,待机票完成变更后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1.4.6除以上情况外,旅客不得单独进行已购行李额的变更。
1.4.7中国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
1.5机场柜台购买(原渠道退还)
1.5.1自愿退票,行李费退还。
1.5.2非自愿退票,行李费退还。
1.5.3自愿改变更,行李费不予退还,旅客可选择在变更后的航班继续使用。
1.5.4非自愿变更,旅客可选择在变更后的航班继续使用(仅限KN实际承运航班)或选择退款。
1.5.5机场柜台不受理网上购买的行李产品退改业务。
三、自主选座服务
1、我们为超级享、舒心飞客票提供免费的手机版官网/APP选座服务,您可通过我们的手机版官网/APP客户端选择您心仪的座位。
温馨提示:网上自主选座仅限在航班起飞3小时前进行。
2、大众游、欢乐抢客票目前不支持手机版官网/APP的选座功能,您可通过候机大厅自助值机设备选择您心仪的座位,或通过人工柜台办理。
3、如遇机票非自愿退票或改期,座位将随之取消,除此之外座位不得取消。
四、餐食服务
1、自2015年3月29日起(以实际乘机日期为准),除机票产品本身包含或者旅客个人意愿单独购买之外,我们的普通机票将不包括免费餐食饮品。
2、餐食服务详细购买价格如下:
品名 |
规格 |
线上售价 (元/份) |
说明 |
麻香牛肉火烧 |
130g |
8.0 |
在线优惠 |
牛肉火烧套餐 |
—— |
15.0 |
在线专供 |
牛肉白菜水饺套餐 |
320g |
35.0 |
在线专供 |
宫保鸡腿肉饭(清真) |
400g |
28.0 |
在线优惠 |
咖喱牛肉饭(清真) |
400g |
28.0 |
在线优惠 |
素食套餐 |
220g |
20.0 |
在线专供 |
营养儿童套餐 |
—— |
20.0 |
在线专供 |
什锦果仁套餐 |
—— |
12.0 |
在线专供 |
红豆莲子百合甜品 |
200g |
16.0 |
在线优惠 |
银耳莲子甜品 |
200g |
16.0 |
在线优惠 |
3、餐食销售规则
3.1 官网预订餐食限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上;
3.2餐食预订仅限飞行时间在1小时30分钟以上航班;
3.3餐食付费后不可进行单独更改和退订,需与机票同时提交变更。
3.4暂不支持网上预订餐食的航班如下:(按首字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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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飞站 |
到达站 |
A |
阿尔山 |
北京南苑 |
B |
包头 |
北京南苑 |
北京南苑 |
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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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包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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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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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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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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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锡林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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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阿尔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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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大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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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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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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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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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苑 |
烟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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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成都 |
鄂尔多斯 |
赤峰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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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揭阳潮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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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鄂尔多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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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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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大连 |
石家庄 |
大连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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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
银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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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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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鄂尔多斯 |
成都 |
鄂尔多斯 |
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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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
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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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
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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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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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
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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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佛山 |
上海浦东 |
佛山 |
合肥 |
|
佛山 |
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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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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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
湛江 |
|
佛山 |
黄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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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
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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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
上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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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冈 |
烟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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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广州 |
十堰 |
H |
哈尔滨 |
通辽 |
海口 |
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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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 |
铜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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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 |
乌兰浩特 |
|
汉中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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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
佛山 |
|
合肥 |
鄂尔多斯 |
|
合肥 |
揭阳潮汕 |
|
呼和浩特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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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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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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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 |
金昌 |
揭阳潮汕 |
合肥 |
|
揭阳潮汕 |
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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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 |
嘉峪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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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冈 |
烟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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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
昆明 |
石家庄 |
昆明 |
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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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兰州 |
庆阳 |
临沂 |
北京南苑 |
|
N |
南京 |
鄂尔多斯 |
Q |
庆阳 |
兰州 |
R |
日照 |
北京南苑 |
S |
上海虹桥 |
石家庄 |
上海浦东 |
石家庄 |
|
上海浦东 |
佛山 |
|
上海浦东 |
北京南苑 |
|
上饶 |
北京南苑 |
|
S |
深圳 |
石家庄 |
十堰 |
广州 |
|
十堰 |
北京南苑 |
|
石家庄 |
大连 |
|
石家庄 |
鄂尔多斯 |
|
石家庄 |
上海浦东 |
|
石家庄 |
上海虹桥 |
|
石家庄 |
海口 |
|
石家庄 |
深圳 |
|
石家庄 |
昆明 |
|
T |
通辽 |
哈尔滨 |
铜仁 |
海口 |
|
铜仁 |
北京南苑 |
|
W |
乌兰浩特 |
海拉尔 |
X |
锡林浩特 |
北京南苑 |
Y |
烟台 |
北京南苑 |
烟台 |
静冈 |
|
烟台 |
福冈 |
|
榆林 |
北京南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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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湛江 |
佛山 |
舟山 |
佛山 |
4、餐食购买方式
4.1旅客登陆官网m.flycua.com或官方APP,在购买机票的同时可以选购餐食。
4.2旅客登陆官网m.flycua.com或官方APP,点选“增值服务”进入“我要选餐”后输入客票号与乘机人姓名后选择所需的餐食。
4.3乘机人乘坐航班时购买。
5、餐食退改签规则
5.1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退票时,在线不支持退款,需通过客服中心进行线下人工退款。
5.2非自愿情况下发生的客票退票时,费用随机票退款。
5.3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变更时,系统自动发起申请退款,原先购买的餐食不带入变更后航班,需重新购买。
5.4非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变更时
i.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ii.如新购机票中不含餐食产品,旅客需另外单独购买,原购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餐食费用。
iii.如新购机票中包含餐食产品,原购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餐食费用。
5.5旅客在中国联航官网和移动直销平台以外途径购买的机票,而单独在中国联航直销渠道购买餐食产品的,待机票完成变更后联系中联航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5.6中国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
五、儿童票、婴儿票
1、儿童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50%,提供座位。
2、婴儿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10%,不提供座位;如需单独占座,按儿童票价支付。每名成人旅客只能携带一名婴儿。
六、超售
如果您购票后在机场因航空公司超售原因未能成行,我们将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根据旅客的要求为其安排合适的航班或退票。如果没有足够的旅客愿意放弃本次航班旅行,我们可以根据其确定的优先登机规则拒绝运输部分旅客。
七、乘机
我们开始办理航班乘机手续的时间不迟于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90分钟,您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机场办理值机、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安检等乘 机手续。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为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40分钟,另有公示规定的除外。各机场另有规定的,按机场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为了保证您的飞行安全,请您在客舱内系好安全带,听从机上工作人员安排。
《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为维护民航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和航空器安全,根据《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公告[200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应当遵守的规定重申如下:
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2)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3)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重要提示:
请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八、危险品提示
1、请不要在行李中夹带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包括:爆炸物品;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或者磁化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锂电池特殊声明:
1)请勿托运您的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2)请勿托运您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3)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我们批准方可作为随身物品携带,每人只许携带两个;
4)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5)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视为备用电池,请勿托运您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6)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我们批准。
九、行李包装
1、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
2、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
3、两件(含)以上物品不能捆为一件行李托运;
4、行李上不应附插(带)其他物品。
十、有偿服务
以下项目均为有偿服务,具体收费请查阅我们发布的收费标准。
1、优先值机
2、优先安检
3、优先登机
4、托运行李
5、机上升舱
6、机上餐饮
7、机上用品
8、机上娱乐
9、商务休息室
十一、拒绝运输与限制运输
为满足特殊服务需求,保证飞行安全以及人身安全,我们将对下列旅客保留拒绝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权利:
1、特殊服务需求旅客,在购票客票时应提供相应证明并办理特殊旅客运输手续,经我们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方可运输。如未能提供,我们有权拒绝运输,这些旅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旅客
2)无成人陪伴儿童
3)老年旅客
4)孕妇
5)婴儿
6)盲人旅客
7)聋哑旅客
8)酒醉旅客
9)犯人及犯罪嫌疑人
10)机要交通人员
11)外交信使
12)额外占座旅客
13)自理行李占座旅客
14)保密旅客
15)担架旅客
16)病残旅客
17)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旅客
2、影响飞行或人身安全的旅客:有下列行为的旅客,我们保留拒绝运输的权利:
1)根据《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的规定而被拒绝运输的旅客
2)采取霸机、占机、冲击柜台等影响安全或妨害营运秩序行为的旅客
3)不服从空中机组人员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或客舱秩序紊乱的旅客
十二、特殊旅客
1、担架旅客
每位担架旅客需购买18张机票,每张票价按照该航线普通票价的90%计算。需提前72小时向中联航提出申请。
2、孕妇
1)如果您怀孕不足32周,且身体健康、胎儿稳定,不属于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我们欢迎您乘坐中国联航航班,但您需要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
2)如果您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足36周,请您于乘机前72小时内,前往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需要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并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以便我们能了解您在乘机过程中的身体状况。
3)为了您和胎儿的安全,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形的,航空旅行不适合您,建议您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a) 乘机时怀孕36周(含)以上
(b) 乘机时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c) 有早产症状
(d)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
(e) 产后不足7天
3、婴儿
1)未满2周岁按婴儿运输,必须由年满18周岁以上成人旅客陪伴。
2)不接受出生14天内的婴儿,出生超过14天的早产婴儿必须出示《病情诊断证明书》。
3)除特别安排外,每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携带一名婴儿,婴儿购票舱位必须与成人舱位一致。
4、无人陪伴儿童
1)我们为5-12岁独自旅行的儿童提供无人陪伴服务。
2)无人陪伴儿童需额外支付有偿服务费。(见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3)无成人陪伴儿童购买客票,票价按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办理乘机手续。
5)无成人陪伴儿童到达目的地后,其迎候接机人未按时或耽误接机,由此产生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5、轮椅旅客
如需轮椅服务,请提前24小时向中联航提出申请。
十三、医疗证明
如果您需要开具《诊断证明书》,请注意,该证明书需在乘机前72小时内由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旅客的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及日期、适宜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
十四、特殊旅客购票及退票规则
1、优惠票价:
1.1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票。
1.2儿童旅客分别按照同一航班成人对应的W舱、Y舱的50%购买超级经济舱、经济舱儿童票,享受民航建设基金和燃油附加费优惠政策,中国联航提供座位。每名成人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名儿童旅客。儿童旅客必须按照儿童票价购票。
1.3婴儿旅客分别按照同一航班成人对应的W舱、Y舱的10%购买超级经济舱、经济舱婴儿票,享受民航建设基金和燃油附加费优惠政策,中国联航不提供座位。每名成人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一名婴儿旅客。
1.4每名成人旅客可携带的儿童和婴儿总数不得超过两名。
2、 退票手续费:
2.1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2.2持超级经济舱儿童票的旅客要求变更、退票,根据《中国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中“超级享”产品计费标准办理变更、退票手续;持经济舱儿童票的旅客要求变更、退票,根据“大众游”产品计费标准办理手续。
2.3持超级经济舱、经济舱婴儿票的旅客要求变更、退票,均免收手续费。
3、因病变更、退票:
3.1旅客因病要求退票,按照自愿退票处理。对于三不准(不准变更、不准退票、不准改签)客票,中国联航不接受病改、病退手续办理。
3.2旅客因病要求客票改期,在客票适用范围内,需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出,并向中国联航提供由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填开的医疗诊断证明书、交费单据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方可办理因病改期手续。医疗诊断证明书、交费单据等相关材料的填开日期应不早于客票填开日期,且不晚于原定旅行日期。诊断证明书上需标明“不适宜乘机”字样。
3.3旅客因病要求客票改期,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免收变更费一次(舱位价差照常收取,少补多不退),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客票需求时,按照自愿变更处理。
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改期,应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出现多位陪同人员,其中一位陪同人员免收变更费,且陪同人员需与患病旅客在同一个订座记录(PNR)中,其他陪伴人员按自愿变更规定办理。
十五、客票变更:(航班/日期/舱位)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中国联航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1、非自愿变更:
航班取消、延误三小时(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含)以上的)、航班起飞提前、航程改变、航班进入预警状态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中国联航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1中国联航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本公司后续航班或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1.2因中国联航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1.3全航程必须为中国联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含)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含)以上等,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旅客要求变更的,后续航班按照非自愿变更办理。
1.4如旅客要求变更承运人,在客票适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中国联航同意后,可为旅客办理签转手续,但签转仅限于与中国联航有结算协议的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班,按照不正常航班签转协议办理。
2、自愿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中国联航及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中国联航运输规定,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和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按照《中国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规定办理:
2.1若旅客要求升高舱位等级,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同时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
2.2若旅客要求降低舱位等级,则先按自愿退票办理,后重新购票。
2.3若同舱、升舱变更但价格降低时,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价格差额不退。
2.4中国联航中转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含)分钟,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含)分钟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后,旅客要求变更的,按自愿变更办理。
2.5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
3、非自愿变更后的客票再次变更:
航班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提出非自愿变更并确认航班,或中国联航已经将旅客保护至其他航班(包括其他公司承运的航班)并得到旅客确认,旅客又提出变更的,按自愿变更办理,并以提出自愿变更的时间和最后一次非自愿变更后的航班时间为准计算变更手续费。
4、变更费收取最低标准为:50元,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
十六、退票:
由于中国联航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或旅客要求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对旅客未能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客票,中国联航应按以下相关规定办理退票。
1、非自愿退票:
航班取消、延误三小时(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含)以上的)、航班起飞提前、航程改变、航班进入预警状态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
1.1客票全部未使用,退还全部票款及税费,免收退票手续费。
1.2客票已部分使用,除特殊规定外,应从全部票款中扣除已使用航段的适用票价,将其余额与未使用航段的票价比较,取其高者退还旅客,但不得超过原票价总额。未使用的税费退还旅客,免收退票手续费。
1.3由于承运人原因,航班在经停地、备降地取消或延误三小时(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含)以上的),旅客提出退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1.4按照客票对应的舱位,从全部票款中扣除始发站至降落站的适用票价,将其余额与降落站至到达站的票款比较,取其高者退还旅客,但不得超过原票价总额。
1.5无航班参考的按照当地普通铁路相同线路硬卧中铺标准。
1.6税费不予退还;
1.7不满足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含)以上条件,旅客提出终断旅行,按自愿弃乘办理,剩余票款不予退还。
1.8由于天气原因、政府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非承运人原因,航班在经停地或备降地取消当日飞行,按本款5.1.3.1、5.1.3.2和5.1.3.3办理;若当日飞行未被取消,旅客提出终断旅行,按自愿弃乘办理,剩余票款不予退还。
1.9全航程必须为中国联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含)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含)以上等,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旅客提出退票的,按照非自愿退票办理。
2、自愿退票:
旅客因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而要求退票,按照《中国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规定办理自愿退票手续:
2.1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退票手续费后,退还剩余票款及税费。
2.2客票已部分使用,除特殊规定外,扣除已使用航段的适用票价、相关税费及未使用航段退票手续费后,将余额退还旅客。
2.3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行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税费不退。
2.4中国联航中转联程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分钟(含),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分钟(含)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后,旅客要求退票的,按自愿退票办理。
3、自愿变更后的非自愿退票:
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变更手续费不退。
4、自愿变更后的自愿退票:
4.1同等舱位变更后,旅客要求退票,变更手续费不予退还,以提出退票的时间和变更后的航班时间计算退票手续费。
4.2升舱后,旅客要求退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4.3变更手续费不予退还。
4.4升舱部分,以提出退票时间和新客票的计飞时间对比,按升舱后的舱位退票费率计算退票手续费;
4.5升舱前客票部分,以原客票换开时间和原客票计飞时间对比,按变更前舱位退票费率计算退票手续费。
5、非自愿变更后的自愿退票:
航班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提出非自愿变更并确认航班,或中国联航已经将旅客保护至其他航班(包括其他公司承运的航班)并得到旅客确认,旅客又提出退票的,按自愿退票办理,以提出自愿退票的时间和最后一次非自愿变更后的航班时间为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6.使用红包后的退票:
若旅客购票时使用红包,非自愿退票时退还红包;自愿退票时红包不予退还,退票手续费按照购票时公布运价计算。
7重复购票:
7.1不同账号或不同渠道重复出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7.2退票费收取最低标准:50元,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
8.旅客要求退票,在原购买地原路退款。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方可办理退票。未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除外。
十七、不正常航班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或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应尽一切可能尽早通知航班调整计划等信息,避免因此造成旅客的损失;并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1.1因中国联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2小时(含)以上,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1.2因中国联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至晚上二十二点以后,且计划航班取消的,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1.3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包括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自然灾害、空中交通管制、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油料供应短缺、安检以及旅客自身等非中国联航原因,造成始发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中国联航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将尽一切可能尽早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和住宿等,但是费用由旅客自理。
1.4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航将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1.4.1航班在经停地延误2小时(含)以上,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1.4.2若当日无后续航班,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2、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航将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2.1航班备降后但不安排旅客下机的情况,按照本条第5款服务。
2.2若当日无后续航班,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3、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中国联航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3.1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中国联航将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3.2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中国联航将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3.3在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中国联航及其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3.4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可以免费变更至中国联航可提供座位的后续航班;旅客要求退票的,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3.5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中国联航给予提供。
4、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不提供经济补偿。
5、为保证航班正常性,航班延误后的旅客服务与登机指令冲突后,以优先登机为主。
产 品 名 称 |
舱位 |
自愿变更 |
自愿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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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12小时(含)之前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12小时至2小时(含)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后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12小时(含)之前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12小时至2小时(含)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后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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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 级 享 |
W |
收取客票价 1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15%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2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3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3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 5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 80%的退票费 |
不允许退票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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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 心 飞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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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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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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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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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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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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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众 游 |
K |
收取客票价 2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25%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3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4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 5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 7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 90%的退票费 |
不允许退票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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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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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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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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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 乐 抢 |
S |
不允许变更 |
不允许退票,仅限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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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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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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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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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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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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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
十八、红包使用说明
中国联航根据活动需要会赠与旅客红包,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1、红包获取:旅客购票支付、出票成功,红包即赠送至该用户账户(状态为未激活),旅客实际乘机后,客票状态变为“used”,该购票账户内的红包在乘机后的三个自然日内自动激活;
2、红包使用:在订单确认页,用户点选“使用红包”即可使用账户中所有已激活的红包,直减支付(即从订单总价中减去红包抵扣额度);
3、 红包退还:自愿退票不返还已使用红包;非自愿退票,返还已使用的红包。
十九、其他规定
客票各航程必须按顺序使用,禁止跳段使用。如未按顺序使用,不予退票、变更。
*以上未尽事宜以咨询中国联航客服电话400-102-6666为准;
*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航所有。